
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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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,全面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,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、财产安全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。
线索征集范围
(一)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、非法放贷、非法催收、舆情敲诈、恶意索赔、强迫消费、劳务碰瓷、色情敲诈、碰瓷敲诈、网络暴力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。
(二)跟踪滋扰、威胁恐吓、敲诈勒索等“软暴力”涉黑涉恶犯罪。
(三)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、破坏选举、侵吞集体资产、欺压残害群众的“村霸”“乡霸”;垄断资源、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滥开滥采的“沙霸”“矿霸”;垄断经营、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、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“街霸”“市霸”等黑恶犯罪。
(四)制贩毒品、开设赌场、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。
(五)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。
(六)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勾连的新型涉网黑恶犯罪。
(七)制造、贩卖、走私枪支及危爆物品等涉枪涉爆黑恶犯罪。
(八)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。
举报注意事项
(一)举报人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,应当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,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、地点、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。
(二)举报人对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,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。凡检举、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,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;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。
(三)提倡实名举报,对举报者、提供线索者,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。对打击报复举报人、控告人的,坚决依法从严惩处。
(四)凡参与违法犯罪人员,主动投案自首、如实供述、积极退赃、检举同案人员的,依法可以从轻、减轻处罚;凡包庇窝藏犯罪分子、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、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举报方式
举报人可向以下部门举报,或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、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及向社区民警举报。
贺兰县委政法委
举报电话:0951-8061316
举报地址:贺兰县创业东路贺兰县行政中心E座509室
贺兰县纪委监委
举报电话:0951-12388,0951-8082805
举报地址:贺兰县光明西路5号贺兰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大厅
贺兰县委组织部
举报电话:0951-8066704
举报地址:贺兰县创业东路贺兰县行政中心B座504室
贺兰县委网信办
举报电话:0951-8994623
举报地址:贺兰县创业东路贺兰县行政中心B座529室
贺兰县公安局
举报电话:0951-8065110
举报地址:贺兰县光明西路7号贺兰县公安局
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举报电话:0951-8062000
举报地址:贺兰县创业东路政法巷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贺兰县人民法院
举报电话:0951-3803858
举报地址:贺兰县创业东路政法巷贺兰县人民法院
贺兰县司法局
举报电话:0951-8061255
举报地址:贺兰县创业东路贺兰县行政中心A座909室
受理时间(工作日):
夏季:8:30-12:00,14:30-18:30
冬季:8:30-12:00,14:00-18:00
统一举报平台: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
贺兰县扫黑除恶斗争专项工作小组
2026年8月10日